一、本任务书的甲方是指科技部有关专业司(中心);乙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丙方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或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科技厅。 二、密级由承担单位提出,按有关保密规定,审核确定;计划类别、项目编号由科技部统一规定。 三、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 四、任务书文本需打印(A4),若手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一式四份,必须每份签章。 五、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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