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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湖北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重点科技服务企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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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06-4-12 14: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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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级以上涉农科研院校(所)、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为了积极培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发挥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带动的积极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好地结合,促进科技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经研究,湖北省科技厅拟在“十一五”期间在全省重点选择100家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重点科技型企业进行支持,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
一、推荐时间: 2005年7月18日至8月5日。
二、组织申报与推荐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科技处、院校科研处或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
三、企业申报条件
(1)湖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的科技服务企业。
(2)企业总资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3)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与意识较强,产学研结合紧密,主导产品科技含量高,企业成长性好。
(4)企业对农业及农民增收的科技带动作用强。
(5)企业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6)企业的银行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四、推荐材料:要求填写申请表格(附后)书面材料一式三份,Word文档一份。
五、名额分配:地级市州(含所辖扩权县市)不超过8个,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不超过4个,省农业主管部门不超过4个,院校(所)不超过2个,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不超过8个。
六、受理单位:湖北省科技厅农村处。
七、联系人:胡顺安、丁子福
电话:027-87135805 E-mail:nongcc@126.com
附件:湖北省100家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重点科技服务企业申报表
建议申报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二、主要产品生产规模及经济状况
三、现有科技开发及成果转化条件
四、科技服务的主要途径及社会经济效益
五、科技进步及科技服务的支撑条件
六、企业发展前景及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七、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计划
八、申报重点服务企业的关键技术内容及重点发展方向
附件:
1.法人证书
2.企业商标
3.龙头企业证书
4.信用等级证书
5.成果、专利、奖励证书
6.质量管理及标准认定证书
7.与高等院研机构技术合作协议书
8.近三年(2002-2004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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