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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推进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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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作者: 时间:2006-4-12 14:4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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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层面
负责落实国家的要求和任务,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省级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发展战略和工作方案。
加强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终端系统建设,做好热线号码的换代和相应的协调工作。
认定并管理省以下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站,统筹省以下各地的示范和推广工作等。
省级相应部门根据统一标准、规范和共享方案,完成本省网站和信息服务数据库建设,营造有关支持条件。
3.地市、县层面
负责落实国家和省级的要求和任务,制定地市、县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推进方案。
发展地市、县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站,实现统一电话服务功能,统筹地市、县和基层的示范和推广工作等。
具体组织本区域内有关数据信息的汇总上报或录入工作,利用自身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
县级在科技信息数据收集方面和求助服务方面应该发挥主渠道作用。
(二)阶段安排
1.示范阶段。建立农业科技信息质量规范系统、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组织系统、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热线系统,在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典型地区启动示范项目。
2.扩大示范阶段。总结示范阶段的工作经验,完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规范系统、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组织系统、农业科技服务热线系统,制定扩大示范工作要点,启动第二批示范项目,使示范项目覆盖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典型地区。
3.整体推动阶段。总结扩大示范阶段的工作经验,形成并完善整体推动相关规范和系统,制定整体推动工作要点,整体推动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发展工作,使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覆盖绝大多数农村。
五、保障措施和支撑条件
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的发展和推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面优势资源和力量,强化保障措施和支撑条件,构建包括领导管理、政策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创新、服务能力等在内的条件支撑和保障体系。
(一)强化领导管理。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从制度创新和促进农村信息化、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促进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的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科技部门、农业部门、信息产业部门等合力合唱的格局,形成部门联合的有效沟通和协调机制。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和示范监理制度。切实规范服务网络的管理,制定严格、可考核的管理指标。加强宣传,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和支持发展示范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部门合作,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有关规范,大力规避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的发生。积极探索降低或减免农民开展信息查询和求助的服务终端使用费用,降低农民接受服务的成本。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发展的激励措施。对发展农业科技“110”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当年或下一年度国家级星火项目的安排上,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三)强化引导投入。要增加和保障发展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的投入。科技部将在星火经费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的示范引导。各地也应安排相应投入,用于本地发展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承担国家项目,地方和项目承担单位要按1:2:2的比例进行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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