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国家星火计划办公室    黄冈市科技局    承办:黄冈信息中心    服务电话:0713-8695164
黄冈概况
科技
星火计划
农村信息化
企业
热烈祝贺黄冈星火网改版,免费信息发布请致电我们0713-8695164,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 和谐黄冈专题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中华彩兔低价转让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站内文字推荐位置
 星火计划
星火简介
历史背景 星火宗旨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主要成就 主要经验
国际合作 星火文档
星火人物 星火企业
星火计划进展
星火成果 星火培训
星火公告 星火项目管理
星火报道 星火年报
星火学校
黄州 麻城 武穴
罗田 蕲春 红安
浠水 英山 团风
黄梅 龙感湖
 基础数据系统
农业供求信息系统
政策法规数据库
农业专家系统
星火项目管理系统
农民网校远程教育系统
土特产品数据库
科技人才数据库
行业专家数据库
科技特派员咨询系统
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工程 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黄冈星火网  作者: 时间:2006-4-21 14:49:51  

2. 科技管理:主要指企事业单位、学术技术组织的科技业务管理、科技计划及成果管理、科技政策研究管理、专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管理、技术安全及技术装备管理、科技器材管理、基建工程技术管理及科技信息管理等。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后,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必要的继续教育,其学时和内容要及时登记,并作为考核、晋升职称的必备资料。  
第十二条 凡在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 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 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十三条 本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新闻共10页,当前在第10页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责任编辑:】
打印】·【顶部】【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帮助信息 |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黄冈星火网 鄂ICP备0500407号
Copyright(C)黄冈信息中心
电话:0713-8695164 edin5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