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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工程 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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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星火网 作者: 时间:2006-4-21 14: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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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科技管理:主要指企事业单位、学术技术组织的科技业务管理、科技计划及成果管理、科技政策研究管理、专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管理、技术安全及技术装备管理、科技器材管理、基建工程技术管理及科技信息管理等。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后,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必要的继续教育,其学时和内容要及时登记,并作为考核、晋升职称的必备资料。 第十二条 凡在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 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 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十三条 本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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